本公司經112年5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總經理許泰源先生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統籌指揮包括股東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議程規定及議事事務、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處理董事要求事項,確保董事會之法令遵循、推動公司治理、保障股東權益並有效發揮董事會職能。

公司治理主管113年度之進修情形
依照法令規定,公司治理主管於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必須於任命後一年內完成18小時之進修課程,每年持續進修至少12小時。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已完成持續進修共12小時,113年進修課程內容如下: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

時數

當年度進修總時數

113.09.10

113.09.10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興櫃公司內部人股權宣導說明會

3

12

113.11.06

113.11.06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監事暨公司治理主管系列課程─誠信經營守則

3

113.11.13

113.11.13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監事暨公司治理主管系列課程─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實務

3

113.11.13

113.11.13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監事暨公司治理主管系列課程─永續發展路徑的挑戰與機會及溫室氣體盤查介紹

3

 113年公司治理運作主要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1、113年共召開7次董事會、5次審計委員會及2次薪酬委員會。
2、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及年報,並於113年5月30日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3、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並依法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4、依法檢視現任獨立董事任職期間之適任性。
5、通知董事應注意之相關事項、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董事解就任異動申報及辨理變更登記相關事宜。
6、董事會成員均完成至少6學分之進修課程。
7、本公司為董事投保責任險,並於續保後向董事會報告。
8、依本公司所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辦理績效評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