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於103年3月17日成立,委員計3人。
●本屆委員任期:113年5月30日至116年5月29日。
●截至113年12月31日已開會5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應出(列)席次數(A)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獨立董事 |
祝友軍 |
2 |
0 |
2 |
100% |
因董事任期屆滿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解任 |
獨立董事 |
廖聰賢 |
2 |
0 |
2 |
100% |
因董事任期屆滿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解任 |
獨立董事 |
陳順發(召集人) |
5 |
0 |
5 |
100% |
董事全面改選,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續任 |
獨立董事 |
劉代洋 |
3 |
0 |
3 |
100% |
董事全面改選,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就任 |
獨立董事 |
蔡慧玲 |
3 |
0 |
3 |
100% |
董事全面改選,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就任 |
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如下:
成員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陳順發 |
現任律成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炎洲(股)公司獨立董事、新洲全球(股)公司獨立董事。 |
劉代洋 |
現任台灣科技大學退休名譽教授、新復興微波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蔡慧玲 |
現任群景國際商務法律事所所長 |
審計委員會主要職權事項如下: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議年度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菘澤、林鈞堯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告書、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
●考核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經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及程序(包括財務、營運、風險管理、資訊安全、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審查了公司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及管理階層的定期報告。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的內部控制系統是有效的,公司已採用必要的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違規行為。
●評估會計師獨立性與適任性
審計委員會被賦予監督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之職責,以確保財務報表公正性。
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審計委員會係參照會計師法第47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及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0條之內容制定獨立性評估表,就會計師之獨立性、專業性及適任性評估,評估是否與本公司互為關係人、互有業務或財務利益關係等項目。113年3月8日第四屆第十五次審計委員會及113年3月8日第八屆第十八次董事會審議並通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菘澤會計師及林鈞堯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 當年度運作情形
董事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2/3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
第八屆第十八次 113.03.18 |
1.同意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
V |
無 |
2.同意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表 |
V |
無 |
|
3.同意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V |
無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3.03.08,第四屆第十五次):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八屆第十九次 113.05.07 |
1.同意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報告 |
V |
無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3.05.07,第四屆第十六次):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九屆第二次 |
1.同意薪酬委員會之建議案 |
V |
無 |
2.同意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報告 |
V |
無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3.08.02,第五屆第一次):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九屆第三次 |
1.同意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報告 |
V |
無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3.11.08,第五屆第二次):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九屆第四次 |
1.同意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稽核計畫 |
V |
無 |
2.同意本公司民國114年度預算 |
V |
無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3.12.27,第五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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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一、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二、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於100年8月22日成立,委員計3人。
●本屆委員任期:113年5月30日至116年5月29日。
●截至113年12月31日已開會2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截至113.12.31)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應出(列)席次數(A)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獨立董事 |
祝友軍(召集人) |
1 |
0 |
1 |
100% |
因董事任期屆滿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解任 |
獨立董事 |
廖聰賢 |
1 |
0 |
1 |
100% |
因董事任期屆滿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解任 |
獨立董事 |
陳順發(召集人) |
2 |
0 |
2 |
100% |
董事全面改選,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續任 |
獨立董事 |
劉代洋 |
1 |
0 |
1 |
100% |
董事全面改選,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就任 |
獨立董事 |
蔡慧玲 |
1 |
0 |
1 |
100% |
董事全面改選,於113年5月30日股東會後就任 |
- 當年度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113年第一次 |
1.訂定本公司每月董監事報酬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2.本公司總經理許泰源先生之報酬案 |
|||
3.本公司協理級(含)以上經理人之報酬案 |
|||
4.本公司總經理許泰源先生之113年度績效獎金案 |
|||
5.本公司協理級(含)以上經理人之113年度業績績效獎金案 |
|||
6.本公司協理級(含)以上經理人之年終獎金案 |
|||
113年第二次 |
1.推選本屆薪酬委員會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2.訂定本公司新任董事之報酬案 |
|||
3.本公司協理級(含)以上經理人之員工紅利案 |
|||
4.本公司協理級(含)以上經理人之報酬案 |
【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情形】
●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主要職能如下:
(1) 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2)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 督導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本公司之永續發展委員會於113年8月2日成立,委員計5人。
●本屆委員任期:113年8月2日至116年5月29日。
●截至113年12月31日已開會1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截至113.12.31)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應出(列)席次數(A)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委員 |
許泰源(召集人) |
1 |
0 |
1 |
100% |
揭露期間應出席1次永續發展委員會 |
委員 |
李建興 |
1 |
0 |
1 |
100% |
揭露期間應出席1次永續發展委員會 |
委員 |
陳順發 |
1 |
0 |
1 |
100% |
揭露期間應出席1次永續發展委員會 |
委員 |
劉代洋 |
1 |
0 |
1 |
100% |
揭露期間應出席1次永續發展委員會 |
委員 |
蔡慧玲 |
1 |
0 |
1 |
100% |
揭露期間應出席1次永續發展委員會 |
- 當年度運作情形:
永續發展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113年第一次 |
1.推舉本屆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全體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