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全體同仁、客戶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全球盟约 》與 《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等國際人權公约所掲櫫之原則,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人權,包括結社自由、關懷弱勢族群、禁用童工、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消除僱傭與就業歧視等,並遵守公司所在地之勞動法規。
二. 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所屬員工、派遣勞工、技術生及實習生及求職者均適用之。
三. 相關人權闡述如下:
3.1多元包容性與平等機會:不因個人性別、種族、社經地位、年齡、婚姻、家庭狀況、語言、宗教、黨派、國籍、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等,有任何差別待遇之語言、態度及行為。 確保僱用政策無差別待遇,落實僱用、薪酬福利、訓練、考評與升遷機會之公平及公允,且提供有效、適當之申訴機制,避免並回應危害員工權益之情事,致力營造平等任用、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定期追蹤多元包容性及平等機會落實情形。
3.2合理工時:為確保員工不陷於工時過長之風險中,明訂工作時間與延長工時之規範,並定期關心及管理員工出勤狀況。
3.3 健康安全職場:重視職業災害的預防,並避免工作帶來潛在健康安全風險,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査,並依檢查結果進行改善。
3.4 結社自由:尊重員工結社自由,尊重多元社團,鼓勵同仁加入社團。
3.5 勞資協商:建立公司與勞工暢通之溝通管道,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確保雙方權益。
3.6 隱私保護:為充分保障客戶及所有利害關係人之隱私權,建置完善之資訊安全管理機制並遵循嚴格的管控規範與防護措施。並邀請所有合作企業夥伴,包含供應商、客戶等,共同提升對人權議題的關注與管理。
四. 實施:本辦法呈總經理核定後實施,本辦法於2022年1月1日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