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運作

設置

公司於總公司設立稽核總部,子公司設立稽核分部。

人員配置

目前總公司設置稽核主管一名,助理稽核人員1~2名,各子公司依照規模與需求配置適當人員,並統一由總公司稽核主管管轄。

運作

  1. 稽核室於每年年度結束前提出次年度稽核計畫,經審計委員會審核後交由董事會通過。
  2. 稽核人員每月依照稽核計畫執行稽核察查項目,並於次月提出稽核報告。
  3. 稽核人員針對查核缺失提出建議,同時追蹤缺失改善情形。
  4. 稽核主管針對稽核報告除應提審計委員會審核外,並應於董事會列席報告。